怀化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3-03
怀化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怀财采计******0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民政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服务中心(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采购项目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0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怀化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978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玖拾柒万捌仟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1 | ******服务中心 | 怀化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采购项目 | 否 | 见附件 | / | 2 | 年 | 489000元 | 978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服务期2年,本合同服务期限于2025年2月28日生效,于2026年2月27日止,在合同期满后,甲方根据末期考核结果续签合同。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甲方按乙方项目执行进度和执行情况,凭合同原件、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分两期付款。第一次拨款:协议生效后,在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拨付运营经费的70%,即34.23万元整。第二次拨款:在完成本年度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任务,经怀化市民政局审核或委托第三方评估(2026年2月底前),审核结果或评估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在考核评估后7个工作日内,拨付运营经费的30%,即14.67万元整。审核结果或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乙方根据评估意见进行整改,甲方重新审核或评估为合格及以上的,于7个工作日内再向乙方支付运营经费 14.67万元整。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5年2月28日 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财政局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2月28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怀化市民政局 乙 方:******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黄丽
委托代理人:腾新华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德善路 地 址:怀化市德善路568号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有限公司怀化分行
帐 号:810000 213002 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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