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环境提升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AMMZN00010
二、项目名称:******居环境提升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金湖大道与金巢大道交叉口南丽晶华庭A26栋2单元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柒拾叁万捌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巢湖市中垾镇 ******居环境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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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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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中垾镇建华村金席一组、二组村庄占地面积约28840㎡;秦湾一组、二组共4个村组村庄占地面积约59880㎡,对其进行卫生改厕、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村庄道路硬化、村庄亮化路灯约80盏,适度开展村庄小路约3000㎡、公共小节点、生态小塘、小微菜(公)园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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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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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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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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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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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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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证书号:皖 ******3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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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有新,熊建中,刘东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2、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壹佰陆拾陆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原老党校(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院内),联系人:韩工,联系电话:0551-******。
******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巢湖市中垾镇******居环境提升工程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中垾镇迎宾大道南侧100米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院内)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话:******
证书编号为:合交易证2025AMMZN******
******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采购人(代理机构)委托对该项目进场交易活动进行见证。兹证:
采购人 | ******人民政府 | ||
项目名称 | ******居环境提升工程 | 项目编号 | 2025AMMZN00010 |
采购项目类别 | 政府采购施工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监管部门 | ******财政局 |
交易平台 | 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交易系统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
中标供应商 | ******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2UHP9T3X |
中标价格 | 173.8万元 | 项目登记日期 | 2025-02-17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2025-02-17 | 开标日期 | 2025-02-28 |
开标地点 | 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日期 | 2025-03-01 |
进场交易环节
1项目登记
2招标公告/采购文件
3开标
4评标
5中标公示
发出单位: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盖 章)
日期:2025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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