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路桥桥梁公司宁国至枞阳高速公路铜陵段一标项目粉煤灰材料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安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相关规定,现对我公司建工路桥宁国至枞阳高速公路铜陵段项目一标粉煤灰材料进行公开询价。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1、工程名称:宁国至枞阳高速公路铜陵段一标粉煤灰;
2、项目编号:ACEG-******1001
3、采购内容:宁国至枞阳高速公路铜陵段项目一标粉煤灰材料采购,预估数量11500吨,不含税控制价为57元/吨,供货时间暂定自2025年7月起。
4、工程地点:安徽省铜陵市郊区陈瑶湖镇宁国至枞阳高速公路铜陵段一标项目拌合站。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类
1、电厂要求:******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说明:宁国至枞阳高速公路铜陵段一标项目位于铜陵市郊区与枞阳县交界路线起于池州长江公铁大桥北岸引桥,起点桩号 K49+333,终于横埠互通西侧接G3京台高速,终点桩号K69+039。其中K49+333-K51+099段属于池州长江公铁大桥北岸引桥公铁合建段,该段由铁路部门在合池高铁项目设计并实施,涉及公路部分的投资纳入本项目。
本标段起点桩号:K50+710,终点桩号:K59+700,实际长度为8.9km(不含公铁合建段)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桥梁工程、江北港新区互通、防排水工程、涵洞工程等。本标段桥梁共7座(跨G347特大桥、横埠河大桥、江北港新区互通主线桥、AK1+241.5匝道桥、EK0+256.9匝道桥、K58+000车行天桥、K58+738车行天桥)。项目起点-江北港新区互通段约3.7km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高速公里标准建设,路基宽度 34.5 米;江北港新区互通-终点段约5.2km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
3、法人资格要求:公司合法注册,具备营业执照;
4、投标人报价不低于(大于或等于)控制价视为废标或者无效标;
5、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集团分子公司认定不良记录的投标人或被国家行政机关列为失信单位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集团列入黑名单处理,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投标单位自2022年1月至今如与本公司存在法律纠纷案件,则不得确定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投标人端下载询价文件。
四、报价方式
2025年 7 月 15 日下午15时******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按格式要求编制本文件最后一页的报价单盖章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递交响应文件”处,并在“参与报价”处点击“导出“EXCEL”,在导出的表格内填好报价后,再点击“导入EXCEL”,完成线上系统报价。
五、其他
1、项目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项目部,项目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2、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姜工、王工,联系电话:0551-65130731。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按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一位成交候选人。
七、货款支付
1、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投标人每月25日凭送货单和需方对账,并按实际数量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结算,买受人次月计量款到后支付货款的70%,供货结束后6个月内支付至总货款90%。剩余10%货款在供货结束并办理结算后一年内付清。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八、重要提示
8.1如遇投标单位报价相同,按安徽建工电子化招标平台系统自动判定的排名第一确定为中标单位。
8.2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则招标人按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以上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8.3若投标单位在系统内“递交响应文件”处上传的报价单价格与“参与报价”线上价格不一致,则取其低价作为评标价。
8.******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8.5******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资料投标;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8.6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8.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1)投标人未按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处上传报价表的;
(2)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未按要求进行盖章的;
(3)投标人报价未按招标人指定料源地范围进行报价的(如有);
(4)投标单位修改询价内容或缺少增加询价内容进行报价的;
(5)投标单位在询价截止时间之前未按要转入投标意向金的(限处置物资项目)。
(6)投标单位不满足询价公告第二条“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类”的。
(7)本次询价不接受恶意低价或严重不平衡报价,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九、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可授权子分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中标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十、其他说明: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采购人可按照投标人排名顺序,与其他投标人进行洽商,并取原中标候选人与洽商投标人中最低报价作为主要谈判条件,洽商投标人接受后,确定其为新中标候选人。若其余候选单位均不接受原中标单位价格,则该采购项目招标人可进行流标重新招标或询价。
?报价提醒:为确保报价的合理性,各投标单位在报价前需与项目联系人进行联系了解概况后进行报价。
******集团招标中心和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