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西安市高陵区2023年补充耕地项目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ZBDL-2024-00418
项目名称:西安市高陵区2023年补充耕地项目施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合同包 1(西安市高陵区2023年补充耕地项目施工):
合同包预算金额:******.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0元
品 目 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 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西安市高陵区2023年补充耕地项目施工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00 |
******.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0 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高陵区2023年补充耕地项目施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 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 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9)《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西安市高陵区2023年补充耕地项目施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招标人提供相关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合格有效;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声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 10 月 1 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 10 月 1 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税种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履行合同承诺函: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4 年 12 月 0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北京时间)
获取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自行下载。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提交。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上传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方式:
打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简称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地址:******/),从〖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后,首先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
2.友情提示:
(1)本项目为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cn/)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
(2)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四家数字认证公司,各投标人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fwzn/004003/******/6972fe02-f996-4928-951e-545dab02e53c.html
(3)请投标人务必及时下载项目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否则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操作手册详见【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投标人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6)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软件下载及操作说明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投标人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3.开标形式: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操作说明详见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陵分局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办环城东路691号
联系人:夏欢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29-30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静、王径
电话:******/******
4、代理服务费账户
******有限公司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寨东路支行
账 号:************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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